陕西省康复医学会会费管理办法
会费的缴纳、管理及使用缴纳会费是会员应尽的义务,也是增强会员意识的具体措施,按《章程》规定,会员应按期缴纳会费。
一、会费标准:
1、个人会员会费:100元(一届)
2、单位会员会费:最低标准如下,高者不限。
① 会长单位团体会员费:5000元/年
② 副会长单位团体会员费:2000元/年
③ 常务理事单位团体会员费:1000元/年
④ 专业委员会团体会员费:1000元/年
⑤ 企业团体会员费:1000元/年
二、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应在每年3月底前将本年度会费一次性缴付学会指定的银行帐户;新申请加入的会员应在获得批准申请的次月底前缴纳本年度会费。
三、个人会费收取: 由各单位及各专业委员会负责收取个人会费
四、会费管理和使用
按照陕西省康复医学会的有关财务制度执行,会费开支建立严格审批、审核制度,年终向常务理事会报告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。
会费用途:
1、用于学会日常办公费用;
2、用于本会开展的学术活动;
3、用于本会举办的各种类型的专题讲座、继续医学教育、医学科普活动等其他公益性活动;
4、用于奖励有学术成就的会员和优秀论文作者;
5、用于本会为会员服务的管理费用。
陕西省康复医学会
2012年7月14日 |